18-23幢住戶:
經過前期努力,現已將18-23幢的房屋產權證辦回學校。經研究決定于:
2005年7月28日下午2:30―5:30;
7月29日上午8:00-12:00,下午2:30-4:30
在資產管理科辦公室(紅艷超市2樓)發放產權證。
領證時注意事項:
1、 由住戶所繳納的辦理產權證費用(包括產權交易費、轉移登記費和印花稅)從房屋所有權人2005年9月份工資中扣除,無工資的需憑交款通知到財務處交費后再領證。
2、 產權交易費和轉移登記費有收款單位正式發票,印花稅已貼于產權證上,無發票。領證簽字時發票和產權證一并發給領證人,請認真檢查。
3、 由于時間較短,請大家相互轉告,盡快領取產權證。

川公網安備 51010602000503號